合同诈骗罪免予起诉
来源:汪丽萍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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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发生在1996年,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,在某公司向其供应一种建筑材料后消声灭迹,因程某当时用其弟弟的名字签的合同,在某公司报案后警方开始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,多年未能联系到程某后改为网上逃犯。在这期间,某公司进行改制,后破产人员解散。2012年公安部进行“清网”行动,程某经熟人举报落网。经家人联系我们为其辩护。辩护人迅速与警方沟通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,辩护人强调案件发生多年,其人身危险性已经很小,案件发生已有16年之久,受害单位已经不复存在,嫌疑人愿意积极赔偿当年的货款并愿意作一定的补偿,悔罪表现良好,主观恶性不大,最后在检察院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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